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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个垂直统的封建制度中,严刑酷法总是对下的,不会对统治者有约束,相反只能助长专制和暴虐,成为治人的人治了,所以以法治国往往被认为是统治者失道无能的象征,因此儒家大力倡导的德治,以期较正人治,但官僚化的儒士把文化行为的礼制变成为政治化的礼治,礼治与法治成了封建统治的政治工具,儒学也因形式化而僵化了,因此对腐儒伪学的斥责常常是非常有力的:"繁饰礼乐以淫人,久丧伪哀以谩亲,立命缓贫而高浩居,倍本弃事而安怠傲。贪于饮食,惰于作务,陷于饥寒,危于冻馁,无以违之。……"(墨子?非儒) 当然,全面地评价应是这样的:"故有俗人者,有俗儒者,有雅儒者,有大儒者。……呼先王以欺愚者而求衣食焉……俨然若终身之虏,而不敢有他志,是俗儒者也。" "故人主用俗人,则万乘之国亡;用俗儒,则万乘之国存;用雅儒,则千乘之国安;用大儒,则百里之地,久而后三年,天下为一,诸侯为臣;" (荀子?儒效) 这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择人的政治理念,当然,在封建社会中不可能存在择君的秩序机制。
在封建社会,礼治并不能达到儒家文化的德治理想,无法择君,只有通过教化达到理性化的"自择",历史意识与现实环境的双重性却是人类特有的境域,纵便古代圣贤也不能免掉入这种"自择"的困境:舜父瞽瞍杀人,作为为人君,他不能阻止他伏法,作为人子又不能让他伏法,孟子让他弃天下而逃(孟子?尽心上),这与"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,"(论语?子路) "封象有庳"(孟子?万章上)之类故事的复杂含意相同,古今的辩白总显得勉强和无力,其实这正是人性的最高文化境域,这种情况古今中外概不能免,比如在西方社会中,小团体荣誉与社会正义之间的冲突是常见的,宁可违法而不作告密者就是一种在正义与荣誉之间的艰难决择,西方文化中,通常是荣誉高于正义,因为人性总处在秩序之链的最末端,以这样特殊的案例来分析评价文化价值也不会有统一答案的,这正是人性分化的自长点,这样的案例的意义正在于使人看到了特殊境域中人性的,它是启发的而不是结论的,是永远的希望,这也是文化所揭示的意识与无意识、自觉与不自觉的人的社会境域。
主要参考文献:
普利高津与耗散结构理论,湛垦华等译,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,1982
从混沌到有序,伊?普里戈金等著,上海译文出版社,1987
康德,实践理性批判,关文运译,商务印书馆,1962
卢梭,社会契约论,其林译,网上电子书
李泽厚,批判哲学的批判,人民出版社,1979
朱学勤,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庇尔,上海三联书店19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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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○六年三月于岳阳市南湖大道杨树塘9-2-6-1号蜗居
作者:周剑铭 来源: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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